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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

打假维权

  随着经济改革开放,在社会经济大潮中,为了生存和发展,企业面临着多重的压力,然而有些企业和个人不以提高自身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素质,面对市场保证自己的信誉和质量为竞争前提,而是把自身企业的中心放在造假谋利上,打乱了市场的游戏规则,为相关行业和企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为企业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北京永成商务调查公司打假维权中心拥有涉及十一个行业的社会知名品牌鉴定专家和打假专业人士,配备国内外先进的调查设备,主要为企业打假取证,侦察制假窝点和市场调查为主要工作重点,在社会和同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声誉。
  目前,永成商务维权中心已经接手的造假案件数十件,涉及的行业有印刷业、礼品业、烟草业、糖酒业、服装业, 等8个行业在委托办理的过程中得到了各界同仁的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本中心接受国内企业的委托,调查合作企业所属产品被侵权、假冒的情况和侦查制假窝点,以及对假冒产品的市场封杀,对假冒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协助政府执法部门共同为合作企业进行打假。如果贵中心有这方面的困难,同时委托我们,我们将非常荣幸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进行前期的取证,然后积极配备各个执法部门,对贵中心的合法权利进行保护。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14种商品为伪劣商品。分别是:
  1. 失效、变质的;
  2. 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
  3.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4. 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
  5. 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
  6.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
  7. 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
  8. 未有中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
  9. 即时使用而未标失效时间的;
  10.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有效时期的;
  11.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而来标明的;
  12.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村明处理品字样的;
  13.剧毒、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
  14.未注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
  打假维权项目:
  一、调查取证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窝点、销售窝点、货源的销售去向等情况。
  二、调查取证生产、销售、窝藏假冒伪劣产品的厂家,商家的主要负责人的住址,活动等情况。
  三、代理向生产、销售、窝藏假冒伪劣产品的厂家,商家提起法律诉讼和代理 法院判决后的强制执行。
  四、打假维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北京永成商务调查公司】更能以“专业”“快速” “保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打假维权需要的法律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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